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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党政各部门、各基层党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和

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现决定组织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党政各部门、各基层党委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警示教育纳入年度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专人做好开展情况记录,切实教育广大教师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

二、切实加强学习

党政各部门、各基层党委需于近期认真组织召开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教育部“六禁令”“红七条”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第四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和学校相关文件制度及以往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三、排查问题隐患

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单位和广大教师要对照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反映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于有苗头、有倾向的问题要坚决予以遏制;对易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与重点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置、不留遗患;已经查处的问题要做好警示教育,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引导广大教师增强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 以德施教,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3年2月10日